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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书香辉县”读书分享会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问答活动
时间:2024-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胸无江海心难阔,腹有诗书气自华。

1月11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开展2024年第一期“书香辉县”读书分享会暨落实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问答活动,以阅读点亮人生路,文明润泽检察蓝。

手捧书卷 沉浸墨香

读书分享会上,干警们分享了《做最好的自己》《刑法学讲义》《平凡的世界》《梁家河》等书籍和文章,结合读书学习、日常工作和生活,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或是将触动心灵的所思所感与大家分享,或是畅谈将书中理论运用于工作、生活的经历,不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产生思想的共鸣。

时光不曾残缺,书籍填满心海。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还为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机关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和学习氛围。大家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多读书、读好书,通过读书去认识世界、去感悟真理力量,并将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热情,为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源源不断的动力。

知识问答 提升自我

为进一步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我院举行落实宣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问答活动。

知识问答内容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内容设置了问题,考察大家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情况,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的目的。大家积极参与,踊跃答题,营造了人人学《条例》、人人守《条例》、人人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

大家纷纷表示,将自觉遵守《条例》中规定的文明行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欢迎您光临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辉县市地处豫晋接壤地区,北依太行,南眺黄河。扎根于这片热土的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秉承太行愚公精神,恪守“公正规范、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薪火相传,各项检察业务高效推进,取得了突出成绩,成为一个集“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等荣誉于一身的先进集体。 辉县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网民朋友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愿以此为平台,报道辉县检察动态,展示辉检干警风采,推动我院检察文化建设与发展,努力架起一座与您真诚沟通的桥梁。我们热忱地期待您的监督和支持,辉县检察人将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和深度,为创建平安、法治、和谐、幸福的辉县做出不懈的努力!   期待您的再次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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