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检察建议工作的开展,分析研究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提出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对策及要求,6月22日下午,我院召开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例会。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保国以及其他分析督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综合业务部主任陈秋霞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全市各基层院1-5月检察建议工作情况,随后,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检察建议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
王一心副检察长在会议中指出,检察建议工作自高检院至省市院均比较重视,基层院更应当重视此项工作,上月我院出台了《关于印发<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辉检文〔2020〕16号)文件,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进行了专门学习,各业务部门也应当组织部门干警尤其是员额检察官及助理进行学习;检察建议工作事关重大,办案人员切记将案件吃准吃透、对案情了然于胸,制发建议目的清晰、问题指向鲜明,尤其要做到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起来,绝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成熟一件制发一件。
会议最后,张保国检察长作总结讲话,他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我院作为去年检察建议工作先进院,抓好检察建议工作更是责无旁贷,各业务部门要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和急迫感强力推进此项工作。
二要用心工作。不能让检察建议工作成为我院检察工作的一个盲区,作为全市办案大县,我院的检察建议工作与我院的实际情况极不相符,各部门尤其是员额检察官及助理要动脑筋想办法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三要做好比对工作。综合业务部要经常性对我院检察建议工作在全市位次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各业务部门也要做好数据比对工作,在业务条线内与其他县区院进行比对,在本部门进行同期比较,切实提升本部门检察建议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