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近日,我院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走进“东关集会”,在中心现场设立普法“摊位”,开展“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
“生活中,遇到家暴情况要及时报警......”
“工作中,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遇到纠纷要及时仲裁或起诉......”
“现实中,不要轻信陌生人所谓的‘高利息、零风险’理财产品,更不要投资。”参与宣传的干警向过往的群众叮嘱道。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页、现场讲解、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科普了防诈骗、安全自护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解答了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现场邀请群众参加“读法条 学法条”活动,积极引导妇女群众提升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发放普法宣传页、手册等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