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惩戒作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3月26日,我院联合辉县市司法局、辉县市看守所成立“辉县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辉县市看守所举行。同时,组织辖区内40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辉县市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活动。
建立“辉县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旨在充分发挥公、检、司三机关职能作用,加强社区矫正与看守所执法衔接、资源共享,融合派驻检察与社区矫正检察职能,推动监禁与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优势互补,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警示教育搭建平台,减少和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再犯罪问题发生。
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任同庆与辉县市司法局副局长姚辉宇共同揭牌。
揭牌后,看守所民警带领4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入监所实地参观,详细了解了看守所规定、在押人员的一日生活制度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及违犯规定的法律后果。
步入高墙受警示,迈出大门树人生
身入其境的“高墙内”警示教育活动如同一剂“清醒针”,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刻体会到“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缓刑不是无刑”,促使他们牢固树立服刑意识、感恩意识和纪律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认罪悔罪,自觉接受教育矫正。
此次活动标志着“辉县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正式启用。下一步,我院将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力度,协调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服刑对象监管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质效。